近日,不少短剧剧组和中介在社交平台及演员通告群发布收购肖像信息。只需提供几张全身或半身照片,并进行简短的线下签约,即可完成授权。一年期授权报价普遍为500元,长期买断价格最高可达1500元。

参与签约的人群多为在校学生、群众演员和普通博主。许多人看重短期小额收益,认为这只是闲置形象变现,却忽视了潜在隐患。行业从业者表示,AI批量生成的虚拟人脸模板化严重,辨识度低,因此短剧制作方需要大量差异化配角形象,转向收购真人肖像建模。

部分经纪公司在签约新人时,会捆绑肖像AI使用条款,合作期限从一年到十年不等,仅给予微薄底薪或单剧几百元报酬。尽管一些演员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在短剧行业积累曝光,但也有许多从业者坚决拒绝授权,认为面部形象是自身核心权益资产。

律师针对此类交易发出警示,合同中的模糊条款是最大的陷阱。许多协议中暗藏永久授权、独家使用、允许二次转授权等内容,未限定使用场景与剧集类型。企业可随意将肖像用于各类剧情,甚至流转至第三方用于违法内容。签约者往往无法审核角色人设和剧情走向,自身形象可能被丑化或滥用。
网信办此前公示的数字虚拟人管理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未经本人许可,不得使用可识别自然人的形象制作虚拟人,禁止丑化、污损他人形象。律师建议有意授权的普通人务必细化合同条款,明确授权时限、适用剧集范围、二次创作权限与收益分成,拒绝永久、无边界授权,谨慎出让人脸这类敏感生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