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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清华两博士被退学一事引发关注。这两则公告都是在2019年6月发布在学院官网上,《关于拟予马某某退学处理意见》指出,清华大学拟对您作出予以退学处理,由于难于联系到您,无法直接送达本通知,特予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马某某,男,马克思主义学院17级博士研究生。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未请*或者请*未获批准,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研究活动连续两周以上,拟予以马某某同学退学处理。
根据公告,若马某某对此处理意见有任何异议,可在提交意见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论证或口头陈述和申辩。
《关于拟予许某某退学处理意见》显示,许某某为马克思主义学院13级博士研究生,同样系“无法直接送达本通知”,特予公告送达。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拟对许某某予以退学处理的根据是,《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出,未请*或者请*未获得批准,逾期两周未注册的,将予以退学处理。
来源:中国青年网